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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康康。最近我刷到一个挺火的人,牢a他又抛出了一套新说法,而且这套说法居然被观察者网这样的主流媒体转发了。说实话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不是因为觉得他说的多有道理,而是因为这种观点居然能堂而皇之地被官方平台背书,这本身就值得深思。
牢a这次的核心论点是什么呢?他说,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妇的命更值钱。这话乍一听好像有点传统道德的味道,甚至让人误以为是在弘扬什么忠义精神,但你细品一下,就会发现背后藏着一种极其危险的价值判断。人的生命是有等级的,某些人天生就该活得更体面、更安全,而另一些人则活该被牺牲、被轻视,甚至被法律区别对待。他拿水浒传里武松杀嫂的故事来佐证自己的观点,他说,你看武松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按理说是一命抵一命,可最后朝廷只判他流放,没判死刑。为什么?因为武松是忠臣孝子,他替兄报仇动机纯正,所以他的命就比那对奸夫淫妇金贵。
牢a由此引申到现代法律体系,直接对线罗翔老师。罗翔曾说过,缉毒警察的命和毒贩的命在法律面前应当是等价的,因为法律保护的是人格尊严,而不是身份标签。但牢a显然不买账,他认为,如果法律强行把好人和坏人的命划等号,就会导致道德滑坡。先不说这套逻辑本身是否站得住脚,光是他举的例子就已经漏洞百出了。首先,水浒传是小说,不是史书,武松杀嫂是施耐庵笔下的文学创作,根本不是真实发生的历史事件。牢a却把它当作封建时代司法实践的典型案例来论证传统道德对正义的倾斜,这就犯了最基本的史料混淆错误。就好比有人拿甄嬛传去分析清朝后宫制度,还一本正经的说雍正帝就是这么处理妃嫔争宠的这不荒唐吗?
但就算我们退一步,假设牢a不知道这是小说,或者他故意模糊虚构与现实的界限,那我们也得看看真实历史中的武松到底是什么样子。历史上确实有个叫武松的人,南宋时期杭州的一位民间义士。据临安县志、杭州府志等地方志记载,武松并非阳谷县都头,也没取过嫂子,更没杀过潘金莲,他刺杀的是当时的杭州知府蔡云。这位蔡知府在任期间,横征暴敛,强抢民女,鱼肉百姓,民怨沸腾。武松看不下去,于是在府衙门前设伏,当街刺杀了蔡云,随后被捕入狱,最终死于牢中。
注意,这里的关键是武松在真实历史中是被处死的,没有流放,更没有因品德高尚而获得宽宥,朝廷并没有因为他为民除害就赦免他,反而以刺杀朝廷命官的罪名将他定为死囚,这说明什么?说明即便在所谓的封建时代,法律也并非完全由道德评判主导。杀人就是杀人,哪怕你杀的是贪官污吏,只要你动用了私刑,挑战了国家暴力垄断,你就得付出代价。那牢a为什么非要把小说情节当成历史事实来用?恐怕不是无知,而是有意为之,因为他需要一个忠臣孝子、应德免死的样板来支撑他人命有贵贱的理论,可问题是这个样板根本不存在。
再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们完全接受水浒传的叙事逻辑,武松为什么能免死?真的是因为他是忠臣孝子吗?翻开原著,你会发现,武松杀嫂之前做了三件事,第一,请来四林作证。第二,逼王婆和潘金莲写下供状。第三,亲手割下西门庆的头颅带到县衙。杀人之后,他没有逃跑,而是主动自首。这些行为在宋代法律中构成了自首证据确凿、事出有因等减刑情节。更重要的是,阳谷县令本人对武松有好感,武松曾在他手下当督头,办事得力,为人正直,而西门庆在当地横行霸道,早已惹得天怒人怨,县令出于同情,授意师爷将误杀改为斗杀,这才让武松逃过一死。
你看,这里起作用的是程序正义、人情世故、地方权力的弹性操作,而不是什么忠臣孝子命更贵的抽象道德原则。如果真按牢a的逻辑,那所有替天行道的人都该免罪,可梁山一百单八将,哪个不是替天行道?结果呢,朝廷称他们为贼寇反贼,恨不得剿灭干净。武松后来上了梁山,照样被定义为不稳定分子。可见,在统治者眼里,忠与奸的标签从来不是由道德决定的,而是由权力决定的。
说到这里,我想起岳飞。今天我们都称岳飞是民族英雄、千古忠臣,秦桧是卖国贼、大奸臣,可在南宋绍兴年间,情况恰恰相反。宋高宗赵构眼中,岳飞是跋扈难制、拥兵自重的潜在威胁,而秦桧则是识大体、顾大局的忠臣。岳飞之死不是因为法律判他有罪,而是因为皇帝认为他不忠。换句话说,在当时的权力结构里,岳飞连忠臣的资格都没有,更别提他的命比谁值钱了。那岳飞后来怎么变成忠臣的?是因为宋孝宗要北伐,需要树立一个抗金象征,于是平反岳飞,贬斥秦桧。
忠臣的称号从来不是生前的勋章,而是死后被权力重新包装的政治工具。这就像今天某些人突然被捧为楷模,不是因为他们生前多高尚,而是因为当下需要一个符号来凝聚某种情绪或立场。所以,忠臣孝子本质上是一个回溯性建构的概念,只有死人才能完美符合这个标签。因为活人会变,会犯错,会挑战权威,而死人不会说话,任由后人涂抹,牢a却把这个虚幻的道德符号当作现实法律的依据,岂不是南辕北辙?
更可怕的是,一旦接受人命有贵贱这套逻辑,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如果忠臣孝子的命比奸夫淫富贵,那谁来定义谁是忠臣,谁是奸夫?答案显而易见,掌握权力的人。今天你说毒贩该死,缉毒警察该活,明天权力说你是危害社会稳定分子,你的命是不是也该被牺牲?岳飞的例子还不够警醒吗?他一生精忠报国,最后却被自己效忠的朝廷以莫须有之名处死。如果当时有人说忠臣的命更贵,那岳飞第一个不信,而且贵贱是相对的,既然忠臣比奸夫贵,那皇帝是不是比忠臣更贵?领导是不是比基层警察更贵?如果一套体系承认生命有等级,那这个等级链就必然向上延伸,最终普通人会发现自己站在最底层。
你的器官可以被用来救县长夫人,你的孩子可以被抽干血只为保住一个重要人物的配偶,你的生死可以被一句大局为重轻轻抹去。余华的《活着》里有庆的死就是最残酷的预言。一个12岁的孩子因为血型匹配,被医生疯狂抽血,直到心脏停跳。医生对福贵说,你只有一个儿子,可县长也只有一个老婆。这句话背后的逻辑,和牢a的忠臣命更贵如出一辙。某些人的生命天然具有更高价值,普通人的牺牲是理所当然的,而这种逻辑正是现代法治文明誓死要打破的。
从世界人权宣言到各国宪法,核心原则都是人人生而平等。法律之所以不能因身份、道德、职业而区别对待生命,正是因为一旦开了这个口子,权力就会无限扩张,普通人将永远处于被牺牲的位置。中国古代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是前车之鉴。士大夫犯法可以用赎刑降值代替肉刑,老百姓犯法动辄越足一笔斩首,表面看似尊重精英,实则是维护等级秩序,巩固统治合法性。而今天的法治社会,恰恰是要打破这种身份特权,让法律成为所有人的盾牌,而不是少数人的刀。
可悲的是,牢a这套理论在国内居然有市场,甚至被主流媒体转发。为什么?或许因为他的潜台词迎合了某种权力叙事。只要你是忠臣,即服从者、建设者、正能量代表,你的命就值得被保护;如果你是奸夫淫妇及越轨者、批判者、边缘群体,那就活该被惩罚。这种二元对立简单粗暴,却极具煽动性。
更讽刺的是,牢a之前还说过,中国女留学生在国外都被三通一达,只被外国人包养,结果被浙江宣传等官媒痛批。为什么?因为女留学生群体背后往往是中产以上家庭,甚至是某些权贵子弟,说他们被包养等于在打这些家庭的脸。
而忠臣命更贵这套话术却暗合了权力对忠诚的奖赏机制。只要你听话,你就有价值,你不听话,你连命都不值钱。所以,那些为牢a叫好的普通人,真的该好好想想,你凭什么觉得自己会是忠臣孝子?在绝对权力面前,今天的忠臣明天可能就是叛徒。秦桧在宋高宗眼里是忠臣,岳飞是逆贼,等到新皇帝上台,一切又反转。定义权不在你手里,而在定义权掌握者手中。法律如果开始衡量生命的价值,那它就不再是正义的化身,而成了统治的工具。
罗翔坚持缉毒警察和毒贩的命在法律上等价,不是在为毒贩辩护,而是在捍卫一个底线。法律面前,人格尊严不可分割,生命不可标价。你可以依法严惩毒贩,但不能说他的命不值钱。你可以表彰警察的英勇,但不能因此赋予他更高贵的生命权。因为一旦开了这个口子,下一个被标价的可能就是你。试想,如果未来某天某个关键人物需要换肾,而你的配型刚好合适,且你只是个普通工人,没有背景,没有话语权,这时有人跳出来说,你的命不如他值钱,牺牲你是为大局,你会怎么想?你还会觉得忠臣命更贵是个好理论吗?
人人生而平等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用无数血泪换来的文明共识。从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到美国独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平等,再到新中国宪法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类走了几百年才勉强建立起这个脆弱的共识。而现在有人却想用一句忠臣孝子命更贵把他推翻,还美其名曰传统道德,这不是复古,这是倒退,不是弘扬文化,而是为等级制招魂。
最后我想说,真正可怕的不是老说了什么,而是为什么有人愿意相信他。那些自认为本分老实、勤恳工作的普通人,幻想自己属于忠臣阵营,于是支持贵贱有别。但他们忘了,在系统性的不平等面前,没有谁是安全的。今天你踩着奸夫淫妇上位,明天你可能就被新的忠臣踩在脚下。法律必须是冰冷的、无差别的、机械的,他不问你是谁,只问你做了什么。唯有如此,弱者才有最后的庇护所,普通人不至于沦为祭品。所以,别再谈什么命更值钱了,每一条命都同样珍贵,否则,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站在抽血的床边,听见医生说,你只有一个命,可人家只有一个命。好,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我是康康。如果你觉得我的分享还不错的话,欢迎点赞、订阅和留言,谢谢大家。